华人


華人,指具有中華民族血統的人。源起古代中国的华夏族,《春秋左传·正义》有云:“有服章之美谓之华”,古“华夏族”衣饰图案较为华美,此为华字之起源。随着华夏文明扩展到全国各地,「华人」的概念渐由当初单指华夏族,扩展到受中华文明影响的周边少数民族身上,成为了全体中华民族之人的代称,包括「中國人」以及海外「华侨」。
「華人」不完全等於「中國人」。理論上「中國人」就法律國籍來說是指:具有中国国籍(包括中華民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)者。離開中國居住世界各地的華人,稱為海外華人,他们不一定具有中国国籍。

近年來在臺灣,隨著「本土意識」、「臺灣主體性」的傳播,許多臺灣人並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「中國人」,但是大多數持此看法的臺灣人並不否認自己具有「華人」的身分。而臺灣也有不少人稱自己為「華裔臺灣人」,概念相當於「華裔美國人」、「華裔新加坡人」。

指涉範圍
  1. 具有中華民族血統的人。(參見中華民族)
  2. 居住在大中華地區以外的地方,具有上述之民族血統的海外華人

[编辑] 華僑與華人的區別「華僑」通常指居住在中國海外,但仍然「擁有中國國籍」的人。
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對「華人」一詞作如下解釋:「華人」是除華僑外,尚包括「歸化為外國國民」以及移民散居在全球各地的中國人;「華僑」則單指僑居在海外的「中華民國國民」。[1]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,所謂華人指帶有前述中華民族血緣而「国籍非屬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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